“逃避上学”(School avoidance)有时也被称为“拒绝上学”(school refusal),是指学生因严重焦虑、抑郁、社交恐惧、校园压力等心理或情绪障碍而长期缺课,持续无法或拒绝到校。
2024年10月,来自法律援助协会及普资律师事务所(Pillsbury Winthrop Shaw Pittman)的律师团队代表4名不再正常到校上课的残障学生提出集体诉讼,指纽约市公校系统没有制定政策或程序,确保这些学生获得联邦法律赋予他们的“免费且适当的公共教育”。
经过一年多的磋商,市教育局官员上周五与原告律师团签署一项协议,将改变应对因拒绝上学而长期缺勤学生的方式。教育局将建立全市统一的指导和支持体系,要求各校在处理拒学问题时采用一致的方式。
根据协议,各校必须在每年10月31日前指定一名拒学问题联络员。该联络员可以是教师、学校行政人员或其他教育工作者,并须每年接受两小时培训,了解可能导致学生拒绝上学的行为。


